援引天津海事局消息,《天津东疆保税港区2013-2017年经济发展规划方案》(以下简称《规划》)近日经天津市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海事园区建设被正式纳入规划,并作为重点引进和培育的产业内容之一。按照《规划》,将把天津东疆打造成我国第一个实施国际船舶登记的船籍港。

根据东疆保税港区规划,结合当前海事和国际航运发展需求,按照天津海事局与滨海新区政府达成的合作意向,推动在东疆港区建设PSC研究中心、国际船舶登记中心、中国海事(航测)科技中心、中国海事局AIS管理中心、中国海事宣传教育中心、船舶技术鉴定检测中心、船舶检验技术研究中心、海事政策发展研究中心、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管理中心、船员发展和保障中心、培训中心等于一体,融政策研究、科技研发、人才培训、信息服务和航海保障管理等于一身的海事综合性基地,提升北方航运中心的要素聚集,建成具有国际标准的海事园区。

天津海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国海事园区的建设与发展,将有力推进各种航运、海事要素在东疆的聚集,促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北方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推动我国航运经济发展和海事管理水平提升。国际船舶登记中心的建立将吸引本国船舶“回归”,船员发展和保障中心则将在东疆保税港区汇集更多的优秀航运人才。

据中港网资料,船籍港也称“船舶登记港”(Port of Registry)、“登记港”,指对船舶进行所有权、抵押权、租赁等登记的港口。船舶登记港即船籍港,船籍港由船舶所有人选择。船籍港应标明于船尾处的船名下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9条规定:船舶登记港为船籍港。船舶登记港由船舶所有人依据其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所在地就近选择,但是不得选择二个或者二个以上的船舶登记港。依据此规定,船舶所有人就有两种选择,即选择住所所在地或主要营业所所在地。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船舶国籍、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船舶抵押或租赁登记手续,均应在船籍港的船舶登记机关办理。不过,该条例适用对象为国内船舶。

近年,我国部分沿海港口纷纷瞄准国际船舶登记,进行探索试点。据中港网历史资料,2012年3月6日上午,上海洋山保税港区举行了“保税船舶登记”启动仪式,洋山保税港区正式成为全国第一个开展“保税船舶登记”的试点区域。这是探索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迈出的第一步,也是我国第一次在特案免税政策之外,为吸引中资国际航运船舶回归登记所开辟的新途径。根据该制度,可以为注册在洋山保税港区的企业所拥有的从事国际航运业务的保税船舶(即办理了出口退税或进境备案手续的船舶)办理船舶登记业务。

在此之前的2011年12月21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正式下发了《关于同意上海海事局在洋山保税港区开展船舶登记工作的批复》,明确同意将“中国洋山港”作为一个新的船籍港,对注册在洋山保税港区的企业开展保税船舶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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