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广州港集团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力争用5年时间,投入项目建设资金约250亿元,将广州港集团打造成为世界级综合型港口企业。同时,支持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加快上市工作,拓宽融资渠道。

挺进中国服务业前200名

《意见》提出:要从2012年起,力争用5年时间,投入项目建设资金约250亿元,新增通过能力1 .5亿吨,实现货物吞吐量超过4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超过1600万标准箱,南沙港区跻身全球十二大港口行列;开通集装箱班轮航线120条(其中外贸航线70条),覆盖世界5大洲450多个主要港口;构建港航服务体系,带动港航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比2012年翻一番,超过1200亿元;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实力,实现集团总资产超过350亿元,进入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前200名。

据介绍,2012年,广州港集团完成货物吞吐量3.158亿吨、集装箱吞吐量1220 .7万标准箱,分别比上年增长6.5%和5.8%。

港城互动,港口服务于地方经济,地方宏观环境也对港口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意见》提出,将通过10项政策支持,促进广州港集团加快发展。

10项政策支持广州港发展

其中包括:加快南沙港区三期工程建设,提高广州港集装箱运输枢纽作用;建设南沙港区大型散货码头工程,巩固和提升广州港综合性枢纽功能;以推进穗莞合作为契机,支持加快建设新沙港区二期工程;支持推进南沙港区四期工程前期工作,尽快启动建设;加快推动南沙疏港铁路建设,完善南沙港区集疏运体系。

支持企业建设广州现代航运物流中心,带动南沙新区新飞跃、广州产业大发展。支持广州港集团规划建设南沙临港仓储物流设施,大力发展仓储等临港产业;支持在南沙建设大宗散货、粮食、汽车、钢材、成套设备等物流交易中心,建设南沙现代物流中心;支持在南沙发展小商品展贸交易平台,把南沙港区打造成我国重要的小商品等零担拼箱业务出口基地;形成以大港口、大物流带动广州大产业发展的格局。建设南沙粤港澳口岸通关合作示范区,增强口岸竞争力和货源吸引力。

打造“珠江黄金岸线”广州港可自主改造

广州还将支持广州港集团推动打造“珠江黄金岸线”,加快推进老港区“三旧”改造。

按照以政府收储为主、兼顾广州港集团发展需要的原则,由广州港集团负责,市“三旧”改造办等单位配合,大力推进涉港产业转型升级和“三旧”改造工作。现有规划为港航金融、商贸、游艇等港航服务及配套相关产业的地块,对经批准的,由广州港集团采取自主改造的方式实施成片连片改造开发。对不具备开发转型升级的码头区土地,由政府统一收储,并结合广州有关补偿规定给予最大程度支持;需异地重建的,在项目选址、用地审批等方面给予广州港集团政策扶持。

值得一提的是,从2013年起连续5年,广州港集团上缴的国有资本收益余额安排用于支持其相关发展项目,并按要求纳入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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