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见的高温让人心烦,然而更令人焦心的是南京龙潭港扣留了万吨大米,这些大米装在码头的集装箱内,在高温下曝晒20天,目前可能已经变质。100多名货主每天心急如焚。

原来,托运大米的恒瑞公司欠了龙潭港集装箱公司一笔钱,目前无力偿还,港区就扣留了该公司的船只和床上的大米,并提出要求:货主要想提货,每个集装箱要交两万元钱,帮助恒瑞公司偿还债务。货主们不干了,“别人欠账为何要我们去偿还,这不是敲竹杠吗?”目前此事仍在僵持之中。法律人士指出,港区做法已经触犯《物权法》中关于物权保护的法律规定,涉嫌非法侵占。

万吨大米遭留置 百名货主心急如焚

汕头米行老板韩旭楷在江苏、安徽一带收购500多吨的大米,打算运到汕头本地销售,他将这些大米委托给一家名为恒瑞的公司用船运送到汕头,可是经过南京的龙潭港区时,却被港口的工作人员告知:船主拖欠港区大量欠款无法偿还,港区要扣留运货的船只和船上的大米抵债。

龙潭港口的集装箱公司扣留了100多个货主300多个集装箱的大米,共计10000吨。眼看过去了20天,货主担心高温让大米质量出现问题,他们每天心急如焚。

“我们也不欠钱,港口没有权利扣留我们的大米。”米行老板韩旭楷说出了100多名货主的心声。他们找到港区交涉,可是港区商务部的经理衡强告诉他们,要提货可以,但是每个集装箱要交2万块钱。“恒瑞公司欠钱不给,我们有权利扣留他的船只和货物。”

港口称船主欠账拿货抵债

南京龙潭港给出的法律依据是:《物权法》第二百三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交通部《港口货物作业规则》第四十条规定:“应当向港口经营人支付的作业费、速遣费和港口经营人为货物垫付的必要费用没有付清,又没有提供适当担保的,港口经营人可以留置相应的运输货物,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龙潭集装箱公司认为,恒瑞公司拖欠港口作业费等相关费用近1000万元,龙潭集装箱公司采取留置措施,包括留置恒瑞公司在港的全部空箱和装货物的箱子。对方还强调,“即便留置的重箱货主不是恒瑞公司的,他们也可以行使留置权,如果货主付清相应的港口作业费等相关费用,龙潭集装箱公司将放货。”龙潭集装箱公司还表示,他们将依法和恒瑞公司协商以留置货物折价,或者拍买、变卖留置货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大米变质了,他们该打官司打官司。”衡强说。

律师称留置行为违法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施学斌,他认为龙潭集装箱公司的做法已经违法,另外还涉嫌非法侵占。施学斌说,龙潭集装箱公司依据的法律条款是错误的,货主有放箱令等手续,证明大米不是恒瑞公司的动产,而是货主们的财产,从这点来说,集装箱公司侵犯了货主对其所有大米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货主可以依法诉请海事法院判令港口返还货物,如果因为长时间留置导致大米变质,港区还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施律师认为,集装箱公司根本无权扣留货主的大米,这种行为涉嫌非法侵占,货主可以报警并通过法院来讨回损失。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