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出《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13年10月1日起,降低14个部门20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

其中,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的有两项:一是长江干线船舶引航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下调20%。二是交通运输部所属交通职业资格中心向省级考试机构收取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专业考试考务费标准,由每人每科40 元降为30 元。

据了解,此次降低收费标准通知正式实行后,每年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约2亿元。《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价格、财政部门于9月底前,将降低后的收费标准通过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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