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你们这样的承诺我放心了。”这是当事人赵晓魏近日在福建厦门海事法院立案庭立案时,看完法官递交给他的《厦门海事法院廉洁司法公开信》后的感语。

为加强廉洁司法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厦门海事法院采取原告由立案庭法官、被告由承办法官负责递交《公开信》的做法,主动邀请当事人在法院开始诉讼便参与对法官的监督,形成案前、案中、案后全过程的监督机制。

《公开信》向当事人的郑重承诺字如千斤:严格遵守廉洁司法规定,杜绝一切违法违纪行为,努力做到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司法廉洁需要您的配合,请不要以任何方式对公正司法施加任何不当影响。”《公开信》也向当事人提出恳请,引导他们要相信法律、相信法院、相信法官。

《公开信》更真诚希望当事人加强对法官廉洁司法的监督,提供了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法院明确表态,如发现法院工作人员存在廉洁方面的问题,绝不姑息、包庇、纵容。

该院纪检组组长邱志雄表示,法院在立案之时就向当事人发放《公开信》,就是想以公开的方式加大对廉洁司法的监督力度。这样做,既能给当事人尽早吃下一颗“定心丸”,又能为法官减少来自外部的诱惑力,使每一个海事司法案件都能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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