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报报道,日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试点方案》(简称《试点方案》)正式获得交通运输部批复同意,标志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将正式开展国际船舶登记。

根据《试点方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主要有五方面新变化。一是在登记主体方面,放宽了登记船舶所属法人注册资本中的外资比例限制,外商投资比例可以高于50%。二是在船龄方面,可以在现行船龄标准基础上放宽两年。三是在外籍船员雇佣方面,原来雇佣外籍船员需要由交通运输部审批,现在只需向上海海事局报备即可。四是专门设置两个船籍港,如果船舶处于保税状态,则登记为“中国洋山港”;如船舶处于完税状态,则登记为“中国上海”,二者均享受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政策便利。五是在现有登记种类的基础上增加了船舶融资租赁登记,并可适当增设必要的登记种类。

《试点方案》旨在建立与自由贸易试验区相适应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建成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顺应全球经贸发展新趋势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将有利于吸引更多的中资方便旗船舶回归,壮大五星红旗船队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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