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将于今日召开,从而为十八届三中全会后的首次全国两会拉开帷幕。在备受瞩目的国企改革领域,发展混合所有制成为代表和委员们关注的话题。

《第一财经日报》获悉,全国政协委员、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即将递交的提案,就会涉及“以民企为主导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郭广昌建议应逐步形成以民企为主导的混合所有制模式,同时引入优先股等创新机制,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另一方面,针对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建议设立独立的混合所有制评估与监管委员会。

与此同时,记者注意到在推进混合所有制的发展过程中,仍存在许多不同的看法。在有政协委员认为应避免“一味强调国企退出”的观点的同时,不少民营企业也对话语权问题顾虑重重。全国政协常委李毅中则提出,不应将国企和民企对立起来,“若干年以后没有所有制的标签,都是社会化的企业。”

政协委员热议混合所有制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郭广昌就此表示,三中全会明确了未来中国国企改革的总体方向,为更快、更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议应逐步形成以民营企业为主导的混合所有制模式。

郭广昌建议国家明确民营资本在竞争性领域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经营中占据主导地位,让民资充分发挥市场化的管理手段,改变部分国企低效的经营决策和人员管理方式。

在“引入优先股等创新手段,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推进国企改革”方面,郭广昌建议混合所有制不应当是简单的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交叉持股,而应是通过更多元化的创新方式深入融合。

“我建议可以推广杭州市的创新做法,即将国资以优先股的形式部分留存于改制后的企业中。”郭广昌认为,这样既满足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现实要求,又保证了民资拥有企业经营的话语权,还可以发挥优先股要求稳定回报的特点,一举多得。

郭广昌还建议设立包括第三方专业人员及职工代表等组成的国企改制评估委员会,作为“裁判员”观察、监督国企改制的全过程,同时赋予委员会“一票否决”权,从而避免利益输送或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事实上,混合所有制并非新鲜事物,在地方政府和企业界已有不少探索。在上周末举办的人民政协报社“财经智库沙龙”中,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石军说,目前全国已有90%的国企进行了公司股份制改造;央企70%的净资产已属上市公司;央企及其子公司引入非公资本的企业户数已占到总户数的52%;到2013年10月,全国混合所有制上市公司已占全部境内上市公司的80%以上,资产已经达90%以上。

在国企实施混合所有制的大潮中,对于民企如何同国企合作,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庄聪生总结了现实中的三种方式。

一种是民企发展到一定规模,具备一定实力之后主动参与国企改制重组;第二种是有些家族企业为了引进先进管理理念和开放的人才机制;第三种是有些民企在进入垄断行业时遭遇各种“玻璃门”的阻碍,为了戴顶“红帽子”。

对于长期存在的民企难以进入垄断领域的问题,李毅中建议,非公经济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和领域,垄断行业的改革要有具体安排,特别是特许经营领域要有大的进展。

“垄断行业像能源、电力、铁路、电信,包括金融以及非工业的其他方面,要有具体安排。”李毅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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