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沉船切割打捞现场

事故现场

由九江大桥修复工程总承包项目部组织的蛙人探摸报告显示:“在沉船下方,船底部仍是桥面,很平坦,坚硬,有石历(沥)青面皮(未确定)”

发生在2007年的“6·15广东九江大桥船撞塌桥事故”已被多数人淡忘,但与之直接相关的少数几个人却远未“事过境迁”。

涉案船长石桂德目前在韶关监狱服刑,今年2月终于见到妻子喻瑞群,激动得手一直在抖。他告诉妻子,至今他都搞不清楚当时那一撞,“到底是船撞桥,还是桥压船”。而船主杨雄的民事诉讼则由父亲杨三珠代理,他们也希望尽快摆脱事故的阴霾。杨三珠,这个黑壮的中年汉子擦着眼泪说:“死了那么多人,当年全家看着电视新闻都哭、内疚,以为是自家的船误杀了人。但事实却可能根本不是这样!前不久,儿子跟我说认命算了,我就是不认,我不想唯一的儿子背一辈子的钱债、人债!”案发7年,变数依然存在:垮塌桥墩的原始地质数据一直十分神秘;事故船只的船头至今埋在江底,它撞击桥墩的直接证据依然是证人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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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窦

涉案船长刑期过半

家人仍在探寻真相

在船桥接近的一刹那,桥“正巧”垮塌?有没有这么巧的事?

2007年6月15日,凌晨5时。

43岁的石桂德醒着,正驾驶“南桂机035”号船行驶在广东西江佛山段上。对他来说,虽然江面有雾,但依然是一次十分普通的航行,这条航道他已夜航无数次。石桂德一边把着舵一边思量着:几天没给妻子打电话,等下了班就得打一个问问家里情况。妻子喻瑞群让他心里总涌起一阵暖意。

此时,喻瑞群正在200多公里外的广西藤县老家酣眠。2005年结婚后,她把手里的理发店结业,全心全意照顾婆婆和丈夫与前妻生的两个小男孩。这位四川妹子当年不乏追求者,之所以选择家徒四壁的石桂德,看中的是他的老实和痴情、还有责任心。“我身体有一点不舒服,他不管多远多忙,都要请假来看我;我说赌钱不好,他二话不说就戒掉。”在这对中年夫妻的努力下,小日子越过越红火:到2007年,丈夫月薪过万元,夫妻俩计划攒够钱就在老家修新房,给两个儿子将来结婚用。

此时,“南桂机035”船主、22岁的杨雄,在清远的员工宿舍里睡得正香。舍友们知道,这个实习工资只有1000多元的售楼先生,是个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但他们不知道,这个低调的小伙子拥有一艘长辈出资购买、价值700多万元的商船,每月坐收10万元租金。杨雄不认为自己是“富二代”,因为父亲杨三珠从小就教育他:“人活着就一定要做事。”此时此刻,他只想着如何说服客户买楼。

几分钟后,“6·15广东九江大桥船撞塌桥事故”(以下简称“6·15”案)发生。撞桥瞬间,石桂德倾尽全力猛打船舵,上述这些人的命运,也从此转向。

2014年3月27日,原本计划开庭的“南桂机035”船主杨雄反诉G325国道九江大桥(以下简称“九江大桥”)业主桥梁质量致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被法庭临时取消。

“6·15”案发至今已七年,民事诉讼部分依然未了决。自(2008)广海法终字第44号案民事判决(原告为保险公司)败诉后,被告人、船主杨雄至今仍在反诉九江大桥业主,认为大桥是因自身质量问题导致坍塌。

与此同时,虽然“6·15”案刑事诉讼的被告人石桂德已被判刑,且刑期近半,但他的家人依然在申诉。4月初,喻瑞群向广东省高院递交的申诉申请正式得到受理(【2014】粤高刑申字第94号)。

全案辩护律师许光玉、李振海告诉羊城晚报记者,“6·15”案疑点尚多。此次开庭前,他们已再次向法庭申请打捞沉江船头、调取相关桥墩资料、勘测原24号桥墩处各岩石层标高数据,并鉴定九江大桥原24号桥墩基桩嵌岩深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等。“除了人证,要想了解真相,此案更需要物证。其中沉江船头是重要物证之一:如果是船撞致桥倒,船头会有撞痕;如果是桥坠致压船,船就不会有撞痕,而只有从上至下的压痕。但在刑事审判中,法庭驳回了打捞船头的申请。”

杨雄的父亲杨三珠告诉记者,就等法院给个说法。如果法庭不回应打捞船头的申请,他将着手自费打捞,初步预计成本要200多万元,“哪怕卖房子,也一定要探明真相。”

一位参与刑事审判的法官曾私下向羊城晚报记者表态:“法院和此案各当事方都无利益关联,当年的审判全程欢迎媒体旁听和采访,秉承公开公正原则,终审维持了原判,表明两级法院的看法一致。”

石桂德在凌晨大雾中行船,操作不当偏离航道,当听到那声轰响时,石桂德的本能反应是:船撞了桥。甚至在第一次口供中,他也直接承认自己撞桥。但一审开始后,他翻供了,坚称船没有撞到桥,而是桥先坍塌压沉了船。

这个细节,对“6·15”案的民事诉讼部分同样至关重要。杨三珠认为,假如真是桥塌压船,那么他儿子杨雄不仅无需承担总值近2500万元的巨额赔偿,反过来还应向大桥业主索赔。

在船桥接近的一刹那,桥“正巧”垮塌?有没有这么巧的事?

实际上,许光玉也是无意间发现了这个可能。在对石桂德和值班水手的调查中,许光玉问:“(撞击时)你感觉震动大不大?”石桂德回答,没有特别大的震动。

航海专业毕业、当过引航员的许光玉当场警告石桂德:“你一定要说真话!”在许光玉看来,能把大桥撞倒,那一撞势必惊天动地。但石桂德坚持自己的说法。当班水手黄某也说:当时能见度很差,看不到是不是撞桥,但肯定没有明显的震动。

2010年7月本案刑事部分一审上庭作证时,黄某推翻口供,表示当时雾太大,并不清楚船撞上了桥,只是感到上面有东西落下来,压沉了船。另有一名水手黎某也当庭翻供:桥落下来之前,并没有感觉还有其他撞击。

除了石桂德、黄某之外,当时唯一在机舱的船员陆某在证词中也不能肯定船撞桥:“听到‘嘭’的一声,声音不是很大,感觉到船身有震动,但不是很厉害,三秒后听到一声巨响,船艉马上翘起”。

但是,也有不少证人确信船先撞桥,并成为法庭认定船撞桥最重要的证据。

在能见度不足50米的迷雾中,有没有“桥压船”的可能?律师开始逆向寻找几个垮塌桥墩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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