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7月17日讯(记者 杨传忠 宋磊 通讯员 孙庆伟) 16日,山东高速集团、青岛港集团、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及青岛分行“三家四方”在青岛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各方将利用各自优势,围绕港口物流运输、物流贸易金融服务、港口码头、物流园区、新港城等领域开展深层次战略合作。

山东高速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孙亮,青岛港集团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郑明辉,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于泽水,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分行行长郭蕾出席签约仪式。

按照协议,合作各方将充分利用各自品牌、技术、管理和资金优势,紧紧围绕港口货物高速公路物流运输、物流贸易金融服务、港口码头、物流园区、公共基础设施、新港城等领域开展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的战略合作,建立港口物流、高速公路、金融服务一体化运作新模式,持续提升青岛等口岸的核心竞争力,有力地促进和拉动国民和地方经济的稳中求进、又好又快发展。

山东高速集团是以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公路、高速公路、桥梁、铁路、轨道交通、港航、物流为主业,集主业产业链上建设、建材、信息、金融、地产于一体的现代化、国际化、高效化、综合型国有独资特大型企业集团。集团近年来在港航板块不断实现突破,控股成立山东海洋投资公司、山东海运股份公司,参股日照港,投入20亿元参与潍坊港建设开发。

青岛港是我国第二大外贸口岸。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自1999年成立以来,已成为省内固定资产投融资领域的主力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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