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江苏省太仓港、连云港港、龙潭港纳入国家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原本要在上海报关的集装箱,现在直接在南京报关装运,并可立即办理退税,出口企业至少可提前一个月拿到退税。

“启运港退税”指的是出口企业在启运港口报关装运后,只需确认离开启运港口发往国内中转港至境外的,即被视同出口并办理退税。南京港集团总经理沈卫新告诉记者,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企业在南京港出口,将与在上海港等沿海港口一样,享受同样的退税时效,缓解了出口企业资金周转问题。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一体化通关,给长江航运带来新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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