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皇岗海关物流监控处物流监控六科8名关员涉嫌放纵走私一案,5日在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开庭,庭审披露出令人吃惊的腐败案情:科室间、上下级、前后任,腐败毒素交叉感染,甚至建立起了腐败机制、分配标准,制定出了“按车收费、按岗分赃”的腐败规则。证据显示,物流监控六科自2011年10月就已开始收受“好处费”,一直持续到2014年3月案发之时。

深圳海关监察部门会否再一次惊讶地表示,对此案“毫不知情”,直至事发才“恍然大悟”?——在仅仅三个多月前的沙头角海关腐败窝案中,深圳海关监察部门正是这般表示的。而事实上,皇岗海关的“腐败模式”,与沙头角海关腐败窝案高度相似。至于要问深圳海关暴露出来的问题究竟有多严重?媒体报道显示,仅2014年,深圳海关已有23人落马。报道还显示,沙头角海关内部买官卖官盛行。

在这样严重的腐败窝案面前,需要反思,是什么样的原因导致了今天的局面,在一些地方海关内部监督机制何以失灵。深圳海关监察室负责人反思沙头角案件时表示,“海关管理层级单一,权力过于集中”。由此可见,这跟海关特殊的垂直管理体制有关,在这样的管理体制下,上级监管流程太长,有些时候可以说是鞭长莫及,而外部以及第三方的监督与制约难以真正介入,从而为一些地方的海关出现窝案创造了条件。

沙头角窝案得不到深入的省思,就必然再次出现其他窝案。这不是巧合,而是一种因循沿袭。相关报道中,专家提出应进一步完善轮岗交流制度,切断腐败链条。但是仅仅冀望于轮岗交流来防腐,正像去追问一些作为内部监督的海关监察部门一样,这很难防范腐败于万一。对此,皇岗海关一名涉案副科长供述,“因为这种(腐败)情况很普遍,我不想成为孤家寡人。”当一些地方腐败成为一种潜规则式文化,轮岗反腐就只能成为一个笑话。

如果说深圳海关频发的窝案现象,阐释了孙立平先生关于“权力的失控”的论断,表明得不到制约、未受到监督的权力,只能在扩张之中进一步走向失控,那么解决之道只有一个,那就是建立更加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或许,有关方面应该考虑,由地方纪检部门派驻专员,打破一些部门垂直管理体制的弊端。任何部门,都是因为被置于阳光之下,众目睽睽之中,严密的笼子之内,才可能减低腐败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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