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2月10日,记者从烟台港获悉,近日国家发改委核准烟台港西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同时获批的还有大连港大窑湾港区四期工程,两项目合计投资总额43.1亿元。

为提高烟台港原油接卸转运能力,完善山东省沿海港口外贸进口原油运输系统,适应腹地石油化工产业发展需要,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建设烟台港西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

根据批复,该项目建设规模为新建1个30万吨级原油泊位,以及相应配套设施,设计年通过能力1625万吨,其中接卸能力1470万吨、装船能力155万吨,泊位长430米。项目总投资约5.4亿元,其中资本金占30%,为1.62亿元,由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与中海石油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按51%和49%股比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投资3.78亿元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为完善辽宁沿海港口群集装箱运输系统,适应集装箱吞吐量不断增长和集装箱运输船舶大型化要求,加快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建设大连港大窑湾港区四期工程。

该项目将建设2个2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以及相应配套设施,设计年通过能力180万标准箱,泊位长912米。项目总投资约37.7亿元,其中资本金占30%,为11.3亿元,由项目单位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投资26.4亿元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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