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我国1日起将征收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依据的航空煤油基础价格(即燃油附加起征点)由现行每吨4140元提高到5000元。这意味着旅客购买机票时支付的燃油附加费将有所降低。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基础油价的通知》,明确自2015年4月1日起提高燃油附加起征点。当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超过每吨5000元时,航空运输企业方可按照联动机制规定在票价外收取燃油附加。

  根据通知,燃油附加最高标准计算公式相应调整为:

  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最高标准=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5000)×800;

  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最高标准=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50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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