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下发通知部署中秋国庆期间相关工作,强调

加强安全监管 确保旅客便捷出行

9月18日,交通运输部印发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15年中秋和国庆期间交通运输工作,统筹做好运输组织,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坚持节俭廉洁过节,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通知要求,要科学调配资源,强化各种运输方式间协调配合,努力满足旅客丰富、多元的出行需求;要优化运力配置,挖掘运输潜力,充分利用客流低谷时段组织煤炭等重点物资运输;要实化便民利民举措,加强安全出行常识宣传和票源、天气、路况等信息提示;要督促客运站、码头等严格落实服务标准,开辟特需旅客“绿色通道”,做到候乘环境卫生整洁、消防设施完备有效、司乘人员服务热情。

通知强调,要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监管工作,结合实际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加强港口危险品作业和港口危化品罐区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深入开展辖区危险货物运输、装卸、过驳、储存等关键环节安全检查;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督促县乡人民政府落实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责任,严防超员超载和违章冒险航行,严把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关,严厉打击客货运输船舶超员超载、非法载客、非法营运等行为;加强航道等基础设施巡查和维护,狠抓节假日期间项目安全管理,严格责任人现场带班生产制度。同时,要完善应急预案,保持救助值守车辆、船艇、飞机处于良好状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

通知要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关心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生活,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帮助职工解决各类急难问题。各级党组织要抓好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持务实节俭廉洁文明过节。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公车私用。对顶风违规违纪行为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曝光、不留情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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