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码头收费立规很重要 执行有难度

8月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了包括“统一内外贸港口计费规定,建立定期成本监审和公开制度,规范港口码头收费。推行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的措施,意在进一步清费减负,为企业卸包袱、增动力,促进外贸增长。

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专家表示,港口经营既有盈利性又有公益性,应该按照规定妥善管理,这对港口经营和企业开展外贸业务均有益处。

立规很重要

商务部研究院世界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周密对国际商报记者表示,全球外贸面临较大挑战,各港口为在外部环境变化下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动力,纷纷采取相关措施深挖潜力,难免会出现不规范的做法。统一内外贸港口计费规定,建立定期成本监审和公开制度,规范港口码头收费,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减少人为干预造成的要素资源流动障碍和配置低效,有利于支持中国对外贸易的企稳发展。

在谈及推行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时,周密表示,公示制度是权力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采取公示有利于向各界明确政府对港口收费的权限范围,稳定投资者信心,降低外贸企业的经营税收负担。

商务部研究院副研究员崔卫杰则对国际商报记者表示,无论是建立定期成本监审和公开制度,规范港口码头收费,还是推行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最直接的目的都是为外贸企业减负,促进进出口贸易稳定发展。出台上述两项规定,是规范港口经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必然选择。“港口经营既有盈利性又有公益性。长期以来,中国的港口收费以"部门令"的形式规定,且内外贸分离,内贸货物和外贸货物适用不同的收费标准和规则。”崔卫杰解释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国内外市场更趋融合,内外贸活动也更趋融合,内外贸分离的传统收费规则已不适应新形势,迫切需要统一内外贸港口计费规定。建立定期成本监审和公开制度是统一内外贸港口计费规定的基础和依据。”

新规执行有难度

新规定在执行过程中会遇到哪些困难?又该如何解决?

崔卫杰认为,“统一内外贸港口计费规定,建立定期成本监审和公开制度,规范港口码头收费”的执行相对容易。因为管理部门相对单一,主要由交通运输部管理。“推行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则相对困难,因为进出口环节的收费项目过多,涉及部门也很多。“由谁公示、怎么公示、公示哪些内容都是在实施层面需要解决的问题,难度较大。”崔卫杰说。

对此,周密建议,要更好地执行新规,须建立切实可行、可操作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以典型案例形成示范作用,对违反相关要求的做法坚决制止并严肃处理。可能遇到的阻力包括港口管理企业对新规的认知水平、对现有做法进行调整的意愿、对投资者承诺的遵守以及可能涉及的港口股权关系等方面内容,应该在坚持明文规范的情况下力争理顺机制,更好发挥市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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