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法院近日发布的《2014年度海事审判白皮书》显示,在上海海事法院审理的多起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无单放货纠纷案中,作为被告的承运人均以存在“黑客事件”为由进行抗辩,这是审判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

从查明的案件事实看,网络“黑客”通过发货人和收货人的往来电子邮件,窃取相关贸易资料及信息后,盗用或者利用近似发货人的电子邮箱向收货人发出指令,要求其将货款支付至“黑客”控制的银行账户。收货人付款给“黑客”后,拒绝再向发货人付款,进而引发纠纷。发货人转而要求实施了无单放货行为的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承运人则以收货人已支付货款为由进行抗辩。

上海海事法院法官介绍,在此类案件中,除了传统的贸易纠纷和运输纠纷交织之外,还有“黑客”诈骗类互联网犯罪行为,使得整个案件事实更为复杂,各方利益争执更为激烈。目前部分案件尚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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