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推进“头号工程”汕头港建设

汕头因港而立、因港而兴,港口是汕头打造粤东交通航运中心的核心竞争力。

2015年7月,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胡春华莅汕调研时指出,要把港口建设作为汕头的“头号工程”加以推进。汕头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书记陈茂辉亲自挂帅任总指挥、市长郑人豪任第一副总指挥的高规格领导机构——汕头市港口建设指挥部,集中全市力量推进“头号工程”建设。

对比“十一五”,汕头港在过去的5年里有了质的飞跃——“十一五”期末汕头港货物吞吐量、集装箱吞吐量分别为3509万吨、93.5万标箱,而到“十二五”期末,这两项指标分别达到5240万吨、120万标箱,同比增长49.3%、28.3%,年均增长8.4%、5.1%,两项主要指标均创历史新高。其中,集装箱开始进入规模化发展初期,是珠三角、长三角、渤海湾等沿海经济中心之外,为数不多的超百万标箱港口。

2015年过去,汕头港口“十二五”收官。回顾过去5年,汕头港经历了怎样的发展?作为“头号工程”,未来又有怎样的打算?

■回顾“十二五”

集装箱年吞吐量首破百万

规划先行 “一港九区”发展格局

2012年12月,《汕头港总体规划(2012-2030年)》获得了交通运输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批复。汕头港形成“一港九区”的规划发展格局,并重点对广澳港区、海门港区进行水、陆域布置和港界确定,为汕头港今后发展提供规划指导。

汕头港广澳港区是汕头市今后发展的主体港区,以集装箱运输、石油化工品和散杂货运输为主,为腹地经济和临港产业开发服务,逐步发展为大型综合性港区。

在港口公共基础设施方面。广澳港区防波堤工程作为交通运输部“十一五”跨“十二五”的重点项目、“广东省新十项工程项目”、汕头港有史以来投资规模最大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经多方努力,于2012年5月开工,截至2015年12月底,工程累计完成投资9.4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57.7%。其中外东防波堤堤身主体推进至1199米,西防波堤堤身主体推进至3730米。广澳港区航道一期工程(5万吨级)于2015年7月通过省交通运输厅竣工验收。启动广澳港区航道二期工程10万吨级航道前期工作,目前已通过省发改委对项目的立项审批,计划与广澳二期10万吨集装箱码头的建成投产而同步完工。

而在港口经营性设施方面。广澳港区一期工程(2个2万吨级码头,结构按5万吨级集装箱)于2013年竣工验收并投入正式生产。华能海门煤炭中转基地1号码头于2010年投产、2号煤码头(7万吨级,结构按15万吨级)建成,目前起步工程土建收尾工作基本完成, 试运行已基本完成。广澳港区2万吨级石化码头及配套库区项目(结构预留5万吨级),广澳港区二期工程2个10万吨级集装箱码头两个重要码头项目今年开工建设。

“十二五”期间,汕头港新增3个泊位(广澳港区一期3号泊位、华能海门煤炭中转基地2号煤码头、华能汕头电厂重件码头改造工程),年设计通过能力将达到4747万吨、76万标箱。相对“十一五”期末3282万吨、58万标箱,“十二五”新增通过能力1465万吨、18万标箱,比增45%、31%。

上级支持 明确分工定位

2015年7月,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胡春华莅汕调研时指出,要把港口建设作为汕头的“头号工程”加以推进。在省委的支持下,汕头港积极向上级汇报粤东港口发展情况,取得省里对汕头港突破性支持。

目前,省里已初步明确汕头港作为主力港并对粤东各港进行分工定位,避免粤东各港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同时,省里将建立粤东沿海港口主要港区和重要港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机制,出台分类别区域资金补助标准。在积极与上级汇报沟通中,汕头港取得积极效果。

汕头方面,汕头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工程现场解决具体问题。防波堤工程解决了资金缺口、海域海养清理补偿、施工便道等一系列问题,加快工程进度。2015年9月中旬开工广澳港区两大重点项目,一个2万吨级石化码头,两个10万吨级集装箱码头。同时,启动广澳港区10万吨级航道前期工作,计划与10万吨级集装箱码头同步建成投入使用,港务集团也将启动广澳港区三期工程,疏港铁路也在加快前期工作。切实解决了具体问题,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与此同时,汕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主持会议研究部署港口招商问题。一方面根据国家推广PPP模式的要求,将广澳港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填海造地工程捆绑向外推介,吸引社会投资者参加港口建设,另一方面是积极争取中铁等大型建设集团参与重点港区建设,同时主动接触和黄等有港航资源的大型集团,争取其参与重点港区合作运营。

资金扶持 获20亿银团贷款

受经济大环境影响,粤东腹地货物运输需求萎缩,加上周边潮州港、揭阳港开始加入集装箱码头竞争,2015年以来汕头港集装箱吞吐量出现负增长。为扭转不利局面,汕头市港口管理局会同汕头市委政研室等有关部门组成调研组,赴广州、深圳、珠海、中山学习考察促进港口发展、特别是集装箱运输方面的经验做法,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起草了《关于扶持汕头港集装箱运输发展的若干意见》报汕头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该政策从7月1日起连续3年,市政府每年安排2000万元,对新增近洋、远洋集装箱班轮航线(港澳台航线除外)、中转箱,以及进出广澳港区的拖车给予奖励。该政策的实施将有效挖掘现有码头潜力,吸引腹地集装箱货源通过汕头港进出口或中转,提高汕头港对腹地集装箱吸引力。这也是汕头市首次针对全港的财政扶持政策。此外,广澳港区二期工程项目已与工商银行汕头分行等6家银行正式签订20亿元银团贷款协议,项目银行融资资金全部落实。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