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刘玲。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刘玲。

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重点推进“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统筹国内区域开发开放与国际经济合作。江苏如何服务与推动国家战略进程?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刘玲认为:“江苏是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的交汇点,打造江苏‘江海一体’国际海港区迫在眉睫。”

记者了解得知,江苏全省拥有954公里海岸线和8.6万平方公里海域,365公里长江干线,不仅成为江苏的经济动脉,也成为长江中上游地区大宗外贸散货和集装箱中转运输的重要门户,我国东中西部地区产业梯形转移、物资交换和对外开放的重要纽带。早在2004年,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总经理包叙定曾致信党中央提出建设长江江苏段国际海港区的建议,提出长江江苏段应建立国际海港区是大势所趋。

事实上,十多年来,江苏按照“两个率先”要求,相继启动了“江海联动、陆海统筹”的沿江、沿海大开发战略,全省沿江沿海产业经济社会得以协调联动发展。截至2015年,全省沿江沿海港口共有万吨级以上泊位475个,进出港船舶超过220万艘次,完成货物吞吐量18亿吨,其中集装箱吞吐量1589万标箱、外贸货物吞吐量4亿吨,形成8个亿吨大港,港口综合通过能力、万吨级以上泊位数、货物吞吐量、亿吨大港数等多项指标全国第一,尤其是长江江苏段以仅占1/7的长江通航里程,承担了全长江流域近70%的运量。

刘玲经过调研得知,江苏沿江沿海港口群已经成为上海组合港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北翼港口群,港口吞吐量占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吞吐总量的47%。随着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工程顺利推进,到2016年7月即可实现5万吨级海轮满载直通南京,从长江口到南京长江大桥总长430余公里的深水航道,满足了目前国际上主力运输船舶的通航条件,完全具备了国际海港区建设的硬件环境。

“但国际海港区的确立,不完全是由港口设施的规模、吞吐量的高低等硬环境所决定,更关键的是要由当地的航运服务、金融、法律、行政等相关行业的软环境来支撑。目前,建设江苏‘江海一体化’的国际海港区已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尚需进一步明确长江江苏段的法律定位,持续深化江苏水运管理体制改革,在长江江苏段全面推行海上与海港管理模式。”刘玲告诉记者。

作为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国家一级律师的刘玲,她根据对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建议推动长江江苏段适用海上管理法律体系、深化国际海港区水运管理体制改革、尽快实现海上模式管理长江江苏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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