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关长孙志杰:优化通关环境 推动自贸区发展

天津自贸区挂牌一周年,涌现了一大批创新制度,作为“境内关外”的一片试验田,些制度的顺利实施,离不开海关政策的支持。为此,北方网特别邀请了天津海关关长孙志杰做客新闻会客厅。

主持人: 天津是一个港口城市,海关在天津的历史上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是对于网友来说,海关还是显得既熟悉又陌生,在今天的访谈开始之前,能否请您先为我们介绍一下天津海关的相关业务和历史发展?

孙关长:主持人、网民朋友们大家好!很高兴来到《新闻会客厅》节目和大家交流。可能很多网民朋友对于海关的工作不是特别了解,在此我简单向大家介绍一下。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依照《海关法》履行四项基本职能,包括: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编制海关统计。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生活的不断发展,海关也承担了诸如知识产权边境保护等一些非传统职能,应该说业务领域覆盖范围还是比较广的。

天津是我国4个直辖市之一,是京津冀一体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北方第一大港,在全国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天津海关是一个有着150多年历史和深厚底蕴的大关,业务量大,进出口征税额长期以来位居全国第二位,仅次于上海海关,并且承担了很多改革创新任务。大家知道,自贸试验区挂牌将满一周年,天津市也获批了第八个全国跨境电商试点城市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诸多的政策机遇和创新机制都与海关业务密切相关。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总署党组提出,要以中国梦为引领实施海关行动,推进创新强关、改革强关、法治强关、人才强关的“四强”战略,构建大开放、大通关、大协同、大安全的“四大”格局。天津也将迎来建设自贸试验区、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改革开放先行区的关键时期。这些都为天津海关下一步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

主持人:天津自贸区正式揭牌年满一周年,诸多创新制度都与海关业务密切相关,那么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天津海关支持自贸区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孙关长: 简要地说,就是紧紧围绕“促进贸易便利化”这个总目标,“打造一个高地、构建两个体系、实现三个目标、落实四类措施”。即:打造海关监管制度创新的新高地,构建新型保税监管体系和通关管理体系,实现优势叠加、口岸辐射、贸易便利的目标,推动构建新型保税监管体系、创新通关管理改革、支持新型业态发展、培育法治化发展环境等四大类措施落地。

主持人:天津自贸区的设立为天津口岸通关环境的优化和促进贸易便利化搭建了平台,请您介绍一下天津海关在这方面的工作?

孙关长:一是优化海关通关监管方式。实施了“批次进出、集中申报”制度,对进出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货物,由过去的“一票一报”改为“多票一报”;实施了“统一备案清单”改革(该制度为复制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措施,由总署统一部署实施。备案清单是货物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行备案时需要填制的一种单据,原来海关监管特殊区域使用两种备案清单,保税区和物流园区为36项的备案清单,保税港区和综合保税区为42项的备案清单,目前统一简化为30项),将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使用的两种备案清单统一为一种备案清单格式,申报要素由36项和42项统一减少至30项;实施了“简化国内采购物料登记手续”(原来需使用纸质单据,逐批向海关申请国内采购物料入区加工;现在只需通过区域辅助系统进行一次备案,以后可多次使用),通过合理简化采购物料登记手续,改革登记方式,达到提高监管效能、便利企业的改革目标。通过实施批次进出、集中申报制度,平均每票报关单的通关时间由原来的1至2天缩短到2个小时(原来的时间为企业申报、海关审单、企业缴税以及海关放行的时间,因企业缴税方式不定,因此可估算为1至2天。采用批次进出、集中申报后,企业不必逐票报关,而是通过特殊区域信息化辅助系统向海关提出申请,办理出区手续,整个流程大约需要2个小时。货物出区后,企业在一段时间内﹝一般10天﹞集中汇总向海关申报),2015年共接受17家企业申报该模式报关单2万5千多票,累计货值7.4亿美元,据企业测算,平均节约报关成本70%;统一备案清单工作也已全部完成,去年共接受备案清单申报3万2千余票;实施简化国内采购物料登记手续后,登记企业已达19家,办理国内采购物料登记5千余票,企业出区手续实现远程申报、在线审批,减少了往返奔波,大幅缩短了办理时限,经企业测算,平均办理1票业务较改革前成本降低了 80%,审批时限缩短了50%。

二是完善海关监管查验机制。过去海关查验货物,企业在接到查验通知后,要跑码头、跑车队、跑查验监管场所去办理提箱、摆箱、派单等一系列手续,等集装箱准备好了再预约海关去进行查验。现在相关单位已经实现了信息共享,查验通知可以直接下发查验监管场所和查验企业,由查验监管场所凭电子查验通知信息直接办理提箱和摆箱业务,海关根据堆场作业动态,第一时间派单查验,将企业多次往返协调查验变成一次直接查验,免去企业的往返奔波,每票查验货物平均较原有模式可减少综合查验准备时间约10小时。

三是简化海关原产地审核手续。实施联网原产地证书(原产地证书是国外的政府机关或商会出具的证明货物原产地的证明文件,是海关决定是否适用优惠税率时所依据的重要判定依据,在我国和其他国家或地区签定的自由贸易协定中,企业申报进口货物,凭借原产地证书享受一个比正常税率更低的优惠税率)电子审核制度,对已经实施原产地数据联网的优惠原产地货物,企业可以凭原产地证书电子数据向海关申报通关,不再需要向现场海关提交纸质原产地证书。这一措施实施以来,办理CEPA(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和澳门特区政府分别签署的“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ECFA(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通关货值近2000万美元,征收税款7400多万元人民币,减免税款834.5万元人民币。

四是创新海关税收征管方式。在有效担保前提下,企业可以享受先放行货物,然后定期向海关自主缴税的政策便利;实施多样化涉税担保制度,企业有涉税担保业务时,可以根据不同类型通关需求,自由选择保证金担保或银行保函担保等多种担保形式;建立完善税收总担保制度,通过银行保函统一备案,将企业一票一保的通关担保业务纳入海关“银行税款总担保”体系,强化了管理和风险防控,降低了企业担保成本。自贸试验区设立以来,共受理集中汇总征税模式报关单 1112份,价值近7.8亿美元,涉及税款超过29亿元;63家企业适用新型担保模式,累计担保金额超过17亿元。

主持人:结合天津自贸区的发展,天津海关在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等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孙关长:在这方面,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改革加工贸易监管制度。一年来,我们优化了业务程序,对从事高端装备制造的认证企业,转变传统的加工贸易核销办法,海关将重点由程序性的单证审核转变到实货监管、事后核查上,提高了监管效能,为企业提供了便利。目前该核销模式涉及进出口报关单86票,内销征税161.7万元。

二是优化保税物流管理模式。实施“保税货物自行运输”制度,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可以使用经海关备案的自有车辆或具备资质的运输企业车辆承运保税货物,改变以往使用海关监管车辆转关运输的方式。2015年共受理自行运输申请306票,累计货值7000多万美元,据测算,货物流转时间节省约50%,企业成本节省近30%。

三是合理布局保税监管场所。目前,海关已入驻自贸试验区各综合服务大厅,方便企业就近办理。自贸试验区挂牌至今,共接受企业涉及“两仓业务申请”(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咨询61次,意向申请企业7家。2015年,我关在天津自贸试验区内批准设立、验收保税仓库4家,进一步优化了自贸试验区保税监管场所布局。

四是实行内销选择性征税。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企业生产、加工并销往区外的货物,根据企业申请,对该内销货物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缴纳进口关税。截至2015年底,共审批完成选择性征税业务138票,货值327.3万元,征税133.8万元。

主持人:创新是近年来的一个“热词”,各类新型业态不断涌现、蓬勃发展,那么海关对于一些新兴业态有什么支持措施吗?

孙关长:有的,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支持融资租赁业务发展。对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融资租赁货物按照审查确定的租金,分期征收关税和增值税,同时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以保证书(政策出处:复制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措施之一,加贸司《海关总署关于复制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署加发﹝2014﹞172号)的方式提供担保,进一步吸引融资租赁企业入区经营;在确保有效监管和执行现行相关税收政策前提下,允许租赁飞机在特殊区域之间实行联动监管,即租赁企业在注册地海关办理申报手续,飞机由实际进出的特殊区域海关进行出入区监管。自贸试验区挂牌以来,共办理融资租赁通关业务132票,涉及飞机125架,货值63.14亿美元;办理融资租赁飞机联动监管87票,涉及飞机87架,货值54.54亿美元。

二是支持开展保税展示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向海关提供足额税款担保后,开展保税展示交易,并支持自贸试验区企业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将保税展示交易拓展至京津冀地区。目前已有3家自贸试验区企业开展保税展示交易业务,涉及货值127.9万美元,内销征税超过23.3万元。

主持人:下一步,天津海关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推动自贸区建设?

孙关长:主要是充分利用天津口岸的优势,推动创新:一是加快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和保税服务多元化发展,促进新兴业态“保税+”模式发展,引导加工贸易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构建以研发为龙头的全产业链保税监管模式;支持航空产业研发设计、检测维修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监管服务措施;进一步深化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项目境内外检测维修和再制造业务便利通关试点;大力支持汽车平行进口监管、征管制度创新,巩固天津口岸进口汽车大港地位。

二是推进两批次《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清单》中海关承担项目,重点探索利用班轮运输优势,在自贸试验区开展中韩海运快件便利通关试点;试行企业自主报税、自助通关、自助审放的通关征管模式;支持自贸试验区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行整合优化、拓展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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