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1000亿奖补去产能 央企两年钢煤减产10%

中央财政拿出1000亿元资金奖补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

5月18日,财政部印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这1000亿元奖补资金制定了详细的使用和管理方式。

《办法》明确,这1000亿元的资金将被分为基础奖补资金和梯级奖补资金两部分,同时实行“早退多奖”原则。而国务院昨天公布,今明两年将压减央企10%左右钢铁和煤炭现有产能。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对记者说:“最近高层多次强调推动供给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是其中重要的任务。随着奖补资金拨付到位,全国范围内去产能大幕有望下半年拉开。”

实行梯级奖补、早退多奖原则

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最为关心“钱”、债”、“人”这三个关键问题。今年1月,他在太原主持召开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座谈会时就表示,要统筹解决所需资金、人员安置和债务处理等问题。

5月18日,财政部公布的《办法》对化解过剩产能的1000亿元奖补资金的使用细则作出明确规定。

《办法》提及,专项奖补资金标准按预算总规模与化解过剩产能总目标计算确定,钢铁、煤炭行业专项奖补金按两行业需安置职工人数等比例确定。

此前,业内专家预计,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涉及职工达到180万,其中,钢铁行业50万,煤炭行业130万。

李锦对记者说:“如果1000亿元平均分摊到180万人,平均每人拿到5万多,这是远远不够的。这也表明需要重点开展转岗安置,而不是简单对职工***或解除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办法》明确了实行梯级奖补和“早退多奖”原则。

千亿奖补资金分为基础奖补资金和梯级奖补资金两部分,前者占80%,后者占20%。基础奖补资金将结合退出产能任务量、需安置职工人数、困难程度等因素分配。其中,化解任务量权重为50%,安置职工人数和困难程度的权重分别为30%和20%。

梯级奖补资金则和超额完成任务量挂钩,对完成超过目标任务量的省和中央企业,按照其基础奖补资金的一定系数实行梯级奖补。

产能越早退出,对地方和央企来说越有利。《办法》显示,在计算年度化解产能任务量时,今年退出量将按实际退出量的110%计算,此后4年则只能分别按实际退出量的100%、90%、80%和70%来测算。

此前国务院曾明确钢铁行业化解1亿~1.5亿吨的钢铁产能压减目标,但是有业内人士称,目前已披露的部分省市钢铁去产能量加起来,已超过这一数目。

一位统计部门官员曾对记者表示,中央的目标一般留有余地,为了多获得奖补资金,地方政府也有动力把目标定得高一点。

去产能“打雷”后“大雨”将至

去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三去一降一补”作为重要任务。今年以来,已有多份化解产能的配套文件公布。

而且,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安监总局、国土部、人社部、质检总局、环保部等部委都加入到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的“攻坚战”之中。

结合各自的职责分工,上述各部委为化解过剩产能开出了各自的“药方”。

目前已公布的配套文件涉及到严格控制新增产能用地用矿、做好职工安置工作、按照276天工作日制度重新核定生产能力、提高生产许可准入门槛、严格控制对违规新增产能的信贷投入、加强质量违法查处工作、税收优惠等方面。

李锦对记者说:“去年以来,化解过剩产能主要是‘打雷’,目前‘大雨’就要来了。最近高层一周内三次表态推动供给侧改革就是信号。”

在李锦看来,随着系列配套文件出齐,特别是各项奖补资金到位,目前部分省市和央企已有所行动,今年下半年全国范围去产能大幕有望正式拉开。

在地方层面,在中央公布去产能计划后,各省份也陆续公布相关政策和目标。在煤炭领域,山西计划到2020年退出煤炭过剩产能1亿吨以上,内蒙古也将压缩煤炭产能1.2亿吨。

在钢铁领域,河北要在未来五年内淘汰1亿吨产能,仅2016年就将率先减1000万吨。而江苏也表示未来将压减1000万吨以上的钢铁产能。

另外,化解过剩产能中也必然涉及清理退出“僵尸企业”。记者注意到,在各地政府工作报告中,很多地方将僵尸企业的出清作为化解产能的重心。

河北明确表示,把处置“僵尸企业”作为化解过剩产能的牛鼻子,通过兼并重组、债务重组乃至破产清算,实现市场出清。内蒙古也将清理“僵尸企业”作为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第一大任务。

“僵尸企业清理退出后,才能避免已化解的过剩产能复产。在此过程中,应遵循市场倒逼、企业主体、地方组织、中央支持的原则。”李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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