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海上安全委员会第96届会议通过了这些事

IMO海安会(MSC)第96届会议于5月11日至20日在伦敦总部召开,来自110个国家和地区、7个政府间组织和47个机构的代表出席会议。会议情况扼要介绍如下:

一、确认了基于目标标准的验证审核报告

海安委已确认由12个船级社所提交有关油船和散货船的船舶建造法规符合IMO为新油轮和散货船所设定的目标和功能要求。这标志着在如何确定和实施有关船舶建造国际标准方面有了重大新进展。IMO已首次被赋予对由船级社所制定有关新造油船和散货船结构法规进行审核和验证的任务。

该有关散货船和油轮基于目标标准(GBS)背后的理念是船舶应按照指定的设计龄限予以设计和建造,如适当操作和维护,该船舶在其整个服役龄限中将会保持安全和环保。

SOLAS公约第II-1/3-10条款把上述理念运用于长度超过150米的新油轮和散货船。根据该规定,这些船舶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完整性和稳性,以最大限度减少因结构故障(包括毁坏、导致浸水或丧失水密完整性)所造成船舶损失或海洋环境污染的风险。

海安委审核了属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成员的12个认可组织(ROs)有关基于目标标准验证审核的报告(goal-basedstandards verification audit reports)。该审核工作由IMO成员国指任的专家队伍进行。海安委确认,该12个ROs的船舶建造法规符合有关散货船和油轮的国际基于船舶建造标准所设定的目标和功能要求。海安委还证实,按目前验证法规签造的船舶被视为满足了该基于目标标准(GBS)。SOLAS公约第II-1/3-10条款有关基于目标标准修正案于2010年获得通过并于2012年生效,其设定2016年7月1日为对新油轮和散货船的应用日期。

二、通过了救生设备维修等强制性要求修正案

海安委通过了SOLAS公约第III / 3和III / 20条款修正案,使有关救生艇和救助艇及其降落装置和释放机构维护、检查、操作试验及检修事项成为强制性要求。这套规定预计2020年1月1日生效,其旨在防止救生艇发生事故,解决长期存在问题,例如有关这些设备维修事宜的统一、安全和文件证明标准,以及授权、资质和认证要求的必要性,以确保能提供可靠的服务。该有关维护、全面检查、操作测试、大修和修理事宜修正案和要求的通过,表明处理这些问题用时约十年的工作卓有成效,其旨在确保海员能确信其可自主地完全依赖IMO指定的救生设备和装备。

三、通过了国际规则修正案

海安委还通过了以下修正案,预计将于2020年1月1日生效:

* SOLAS公约第II-2/13条款修正案,将疏散分析(evacuationanalysis)要求扩大到所有客船,不仅对滚装客船。有关新的和现有客船疏散分析的修订指南也获得批准;

* 第38-16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修正案,反映了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的最新变化情况;

* 有关防止喷头内腐蚀和堵塞的国际消防安全系统规则(FSS)第8章修正案和包含有关直升机设施泡沫灭火设备强制性要求的FSS规则新第17章。海安委关于提早实施FSS规则新第17章的通函也获批准。

* 2009年可移动式海洋钻井装置构造和设备规则((2009 MODU 规则)修正案,使之与FSS规则第17章的新规定相一致。

四、同意了实施货箱总重验证要求的建议通函

继关于2016年7月1日即将生效的SOLAS公约第VI/2.4 至VI/2/6条款有关货箱总重验证要求开展讨论后,海安委已同意针对管理当局、港口国监控机关、公司、港口码头和船长有关SOLAS公约货箱总重验证要求的建议通函。会上关于2016年7月1日之前装载然后转运的货箱有关其要求的应用担忧问题受到关注,海安委还注意到各代表团的意见,即在2016年7月1日之后的最初几个月,应该提供一些回旋余地,以处理因软件更新导致的任何问题,其为电子方式收集和传送货箱验证总重(VGM)数据所要求,旨在拟予纠错而不造成货箱装船延误。

在此背景下海安委同意,虽然实施SOLAS公约要求不应推迟,但如管理当局和港口国监控机关在紧随2016年7月1日之后3个月期间实施新规时能采取“切实和务实方式” ,这将是有益的。这将有助于确保在2016年7月1日之前装载但在7月1日或之后转运的无VGM的货箱到达其最终卸货港。并且如有必要,该举措在紧随2016年7月1日后3个月期间将对集装箱化运输的所有利益相关者提供灵活性,以改进有关VGM数据记载、通信和共享的程序(例如更新软件)。尽管如上所述,海安委强调了船舶稳性和安全操作事宜,包括集装箱的安全装箱、操作和运输并不仅限于执行该规定和使用VGM信息,还包含许多SOLAS公约法规,包括SOLAS公约第VI/2.1、VI/2.2和VI/2.3条款及其他IMO文件。该海安委的MSC.1/Circ.1548通函可从IMO网站下载使用。

五、批准了网络安全准暂行指南

海安委批准了海事网络风险管理暂行指南(interimguidelines on maritime cyber risk management),其旨在使利益相关方能够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护航运在其有关程序和系统数字化、一体化和自动化方面免遭目前和新出现威胁和漏洞的危害。该暂行指南旨在为海事网络风险管理提供高水准建议,涉及技术资产在潜在场合或事件中所遭受威胁的程度范围,其可能会导致航运出现操作、安全和安保上故障,造成信息或系统毁坏、丢失或损坏等后果。该指南包括背景信息、功能要素和有效的网络风险管理最佳做法。当IMO便运委(FAL)完成了其有关网络风险管理便利化工作时,预计该暂行指南将予更新。

六、批准了制定国家海事保安法规的指南

海安委批准了有关制定国家海事保安法规的指南。该指南旨在帮助SOLAS公约缔约国政府制定国家法规以全面实施SOLAS 公约有关强化海事保安和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ISPS)的第XI-2章节特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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