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到来,端午、暑期等节假日水上客运日趋繁忙,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客运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机制,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进一步加强水上客运安全监管工作,坚决遏制水上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水上客运安全形势稳定。

《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对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和督办,发现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落实不到位的,立行立改并严格追责,对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从严处罚。

《通知》提出,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水上客运的信息化监管手段,提高安全监管效率和覆盖面。加强客运船舶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重点监督检查辖区容易出现客流高峰的码头、渡口、水上景区(库区、湖泊、河流)运营的涉客类船舶(艇、排,包括载客量较大的日常交通船艇),保障这些船舶(艇)适航、船员适任,杜绝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同时,要全面排查和掌握辖区水上客运安全工作情况,尤其是偏远山区的库区、湖泊等无现场派驻巡查力量的地区、水域。对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船舶,主动约谈当地政府和企业船舶负责人,督促其落实政府监管和企业船舶主体责任,整改安全隐患。督促客运公司建立和完善签单发航制度,实时掌握在船人员情况。

《通知》要求各单位主动与气象预报和旅游部门建立联系和沟通机制,提醒船公司、船舶及旅游部门和单位及早做好减灾预防工作。严格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严肃追究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和单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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