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确保每艘散货船封舱运行

近日,济宁市港航污染防治现场推进会在嘉祥县召开。会议肯定了济宁港航系统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的成绩,并对港航相关管理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

“严格治理港口堆场扬尘,按照港口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要求抓好整改,不达标坚决不恢复生产。落实监管单位的监管责任和属地的直接责任,落实港口企业的主体责任,把责任压实压细压到位。”济宁市副市长周凤文要求,全面清理取缔非法小码头,清理取缔后实行辖区管理负责制,对擅自建设非法小码头及装卸点的,由相关县(市、区)、部门负责清理取缔,并追究相关部门失职责任。运输船舶采取密闭封仓防尘措施,严禁裸露运输,严禁生活污水、油污水直排入河,确保每一艘散货船舶封舱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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