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新海事重工老总涉贿516万余元受审

广新海事重工原董事长李统安涉嫌受贿一案时隔一年后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李统安涉嫌受贿人民币516.005万元,受审时,李统安表示,“本人一心为公,无私奉献,敢于担当推动企业转型,”他还称自己是因过度承担责任导致这般地步。

  涉贿516万余元

据金羊网消息,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广新海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统安,涉嫌受贿人民币516.005万元,6月29日下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至2010年间,李统安利用其担任广东机械进出口船舶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省机械进出口集团副总经理和广东省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上的便利,在广州锦观船业有限公司为广东机械进出口船舶贸易有限公司和广东省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建造8艘船的过程中,在订单给予、造船合同签订和支付进度款上等事宜上提供帮助,期间向广州锦观船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汤某清(另案处理)索取款项人民币456万元、先后2次非法收受广州锦观船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汤某清贿送的款项共计人民币10.005万元。

2012年6月至7月间,李统安还利用担任广新海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上的便利,在广新海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与鑫利源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的过程中,在合同签订、佣金支付等事宜上提供帮助,向鑫利源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某深(另案处理)索取款项人民币50万元。

2015年6月8日,李统安向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案发后,涉案赃款已全部退缴。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统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李统安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庭目前还没有做出判决。

  2015年4月被查

据了解,2015年4月23日下午,广东省国资委纪委宣布省属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广新海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统安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在此之前,广东省国资委党委刚刚完成对该公司的巡查。

另据广东省省国资委纪委系统立案审查人员资料,接受组织调查的广新海事重工公司原董事长李统安,在任职期间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企业用人及重大经营事项均由其说了算。调查发现,该企业所经营项目存在违规招标、内定中标人、利用工程操作进行利益输送等问题,134个基建项目中超合同价结算的项目共75个;一些项目设计修改率过高,加上管理不善,工期严重延误。

公开资料显示,李统安1965年9月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87年本科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船舶工程专业,曾任广东机械进出口船舶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省机械进出口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广东省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广新海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广新海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是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一级企业,而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广东省属国有投资控股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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