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非税收入票据改革推动无纸化远程缴费

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消息,7月1日起,海事非税收入票据改革正式实施。此次改革精简了票据种类,规范了票据式样,优化了票据管理流程,与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实现了互通互联。这是部海事局作为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首批试点单位作出的率先探索。

改革后,海事非税收入票据仅保留三类,并实现了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信息共享。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在依法征收船舶登记费、船员考试费、船舶检验费与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时,将统一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在实施行政处罚需要当场收缴罚款时,统一开具由财政部发放的《当场处罚收据》;在征收港口建设费时,统一开具新版《港口建设费专用收据》。

下一步,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将进一步实现无纸化远程缴费,方便缴费人自助缴费、自助打印票据、在线查询票据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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