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江苏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和《江苏省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累积记分管理办法》,加快推进道路水路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并通过采取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公开、将失信行为信息归集到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等方式,打破行业管理“孤岛”,推动单纯的行业管理向政府、市场、社会合力共治转变。三个管理办法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三个管理办法明确,江苏将以道路水路运输经营或活动的信用信息记录为管理核心,同时强化激励和约束手段,经营者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将作为对经营者进行服务质量招投标、新增运力、扩大经营项目、经营权延续、表彰奖励、品牌创建等评判依据,从业人员的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与其薪资待遇、晋升、培训、奖励、辞退直接挂钩,并与公共信用系统对接,以达到“处处守信,事事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监管效果。

三个管理办法着手建立行业管理长效机制,明确将执法处罚、监督检查以及相关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等纳入从业者信用信息记录日常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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