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隐患排查治理的对策与措施

港口企业是物流链重要的一环,也是国家水上进出的门户,无论从国家或者港口企业本身来说,安全工作都十分重要。因此,各港口企业应按国家安全工作要求,落实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港口安全生产特性

要排查治理港口事故隐患,先要了解港口的生产作业方式和现状。我国港口装卸生产大致上沿着以人力扛抬为主到机械化、流水化、半自动化和全自动化的轨迹发展。目前,我国港口占主体的装卸生产方式是流水化和半自动化装卸方式,但人力作业和人机配合作业的传统作业方式仍然大量存在。港口生产作业复杂化的特点,给港口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从而形成了港口安全生产方面的3大特性:

1、安全操作的复杂性

由于港口装卸条件的复杂,带来了安全操作工艺的复杂。港口的安全生产是一个人-机-货-船-环境等要素组成的、相互交叉、错综复杂的大系统,围绕这个大系统的各个分支系统都有一整套安全操作规程和细则。比如:船舶装卸各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各货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各种装卸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由此形成的操作工艺的复杂多样。

2、安全管理的动态性

港口的装卸作业往往在一条货船甚至一条装卸作业线(一个舱口)的装卸货过程中,都会同时交叉或变换几个操作过程,加之装卸的生产方式基本上是以拖车、铲车、吊机等大型流动机械为主要生产工具,并辅之于人力的群体以及24小时的3班连续作业以进行货物的空间位移,这就决定了港口安全生产的管理方式也必须是同步的、动态的。

3、生产事故的多发性

由于港口装卸生产的复杂性和安全管理的难度,使港口装卸生产的事故具有多发性、随机性和严重性的特点。据日本的事故统计分析,日本港口装卸作业中工伤事故的伤亡率仅次于矿业和林业部门。根据我国沿海港口近年来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伤死亡率为0.1%,重伤率为0.33%。由此说明港口装卸作业是危险性较大、事故率偏高的行业。深入排查事故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率的工作刻不容缓。

港口隐患治理的对策与措施

江泽民同志曾指出:“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这一论述深刻地指明隐患治理的重要性。港口要安全,必须从隐患排查治理入手。那么应该如何科学地、系统地开展港口隐患排查呢?

1、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

港口隐患排查是指对港口生产作业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进行查证,以确定其存在的状态以及转化为事故的条件,以便制定整改措施加以消除。

(1)查现场

基于港口生产复杂化的现状以及呈现出流动分散、操作复杂、劳动密集、露天作业、人机交叉、昼夜连续作业等方面的特点,因此,查现场要重点结合现场作业、港区交通、重点部位监控;落实对大型船舶作业、危险物品作业、散粮作业等重点作业的安全检查监控。

笔者所在的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港口现场检查监控实施“5个重点”:

一是重点船舶作业检查监控,比如危险品船舶作业、重大件装卸船作业;

二是重点部位检查监控,包括油码头和石化库区、散粮储仓、危险品仓库等;

三是重点环节检查监控,包括舱底作业、流动机械转堆作业等;

四是重点群体检查监控,包括农民劳务工、货主工、作业司机等;

五是重点时段检查监控,比如节假日安全检查监控、夜间作业检查监控等。

此外,集团还结合薪酬绩效考核实施网络排查办法开展隐患排查,即:二级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月必须至少组织查找两宗事故隐患,直接责任人以及管技术的副总经理,每周至少组织查找两宗事故隐患,并及时布置落实整改。二级单位参照该考核方法,逐级往下制定考核排查办法,使整个集团形成网络排查机制。

现场抓住了5大重点检查监控并且实施隐患网络排查机制,就等于抓住了问题的症结所在,港口安全也就抓出了实效。通过采取有效措施,今年以来,笔者所在的港口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率得到了有效控制。

(2)查思想

思想是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因此,在查找港口硬件设备设施的事故隐患的同时,也应检查单位领导和职工群众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各层管理干部是否真正做到了关心职工(含港口装卸农民工)的安全健康,特别是对各项劳动保护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执行情况,更应严格检查。

(3)查管理,查制度

事故隐患可能是安全制度的缺陷和安全管理的不到位。应检查本单位领导是否把港口安全生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生产负责人是否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港口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是否对安全生产负责;港口安全管理专职机构是否健全;港口工人群众是否参与安全生产的管理活动。此外,还要检查单位的安全教育制度等。

(4)查事故处理

前面已分析过,港口安全生产的特性之一是事故的多发性。这个多发性不能仅仅理解为作业方式客观上导致事故多发,也要从主观上查找原因。如果认识到每一宗事故都是重要的安全案例素材,通过该事故案例可以警醒各层人员注意履行自己岗位安全职责,那么,就可以有效降低事故的发生率。因此,要检查本单位各层级对工伤事故是否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在检查中,如发现未按“四不放过”原则而草率处理的事故,要重新严肃处理,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2、隐患排查的方法

港口作业一般涉及范围较广,因此,隐患排查必须成立一个适应工作需要的排查组,配备适当的力量,深入港口现场排查。

隐患排查形式

(1)定期排查

定期排查是指已列入计划,每隔一定时间排查一次。如通常在劳动节前进行夏季的防暑降温排查,国庆节前后进行秋冬季的防火以及防寒保暖排查。又如班组的日查、车间的周查、工厂的月查等。

(2)突击排查

突击排查是一种无固定时间间隔的抽查,对象一般是一个特殊部门、一种特殊设备或一个小的区域。比如对港口供变电、港口货物堆高度进行排查。

(3)特殊排查

特殊检查(专项排查)是指对港口新设备的安全、新装卸工艺的采用、新建或改建货物仓库等建筑的使用可能会带来新的危险因素的排查。还包括对港口作业灯光设备、危险货物仓库通风设备等进行的排查。此外,对使用时间较长的门机、装卸桥、斗轮机、场地吊等大型设备,必须进行金属结构的检测;对使用年限已长或遭受船舶碰撞的码头,必须进行水下探摸检测,确定其危险性。

3、排查前期准备

要使港口隐患排查在到预期效果,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包括思想上的准备和业务上的准备。

(1)思想准备

思想准备主要是发动职工,开展群众性的自检排查活动,做到群众自检和检查组排查相结合。这样,既可提高港口职工主人翁的思想意识,又可锻炼职工自己发现问题、自己动手解决问题的能力。

(2)业务准备

港口隐患排查在业务准备方面主要有:确定排查目的、步骤和方法,抽调参检人员,建立排查组织,安排日程;分析过去几年港口所发生的各类事故的资料,确定排查重点,以便把精力集中在那些事故多发的部门和工种上;运用系统工程原理,设计、印制排查表格,以便按要求逐项排查,使隐患排查工作逐步做到系统化、科学化。

隐患排查是搞好港口安全管理、促进港口生产作业安全的一种手段。其目的是消除隐患、克服不安全因素、达到安全生产的要求。由于某些原因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应逐项分析研究,做到“三定四不推”,即定具体负责人、定措施办法、定整改时间;凡是自己能够解决的问题,班组不推给车间,车间不推给码头公司、码头公司不推给集团、集团不推给政府。

笔者有理由相信,通过对港口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可以更加有效确保港口安全生产,将港口事故发生率降到最低。

--摘自2008年第9期《现代职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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