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2日,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582)发布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主要内容如下: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2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已于2017年2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公司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全体9名董事:董事长周小溪,副董事长黄葆源,董事谢毅、陈斯禄、邹志卫、莫怒,独立董事周永生、王运生、林仁聪参加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优化履行承诺的议案》。

由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客观基础发生变化,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务集团”)、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防城港务集团”)继续履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已不利于公司发展,不利于保证中小股东利益。北部湾港务集团及防城港务集团经审慎分析,拟对该承诺进行优化,在保证上市公司发展的同时,维护股东利益。优化后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中,用水用电、泊位托管、为临港工业企业提供港口作业服务系因客观原因限制无法避免的定价清晰公允的关联交易,除上述关联交易外,本公司承诺其余关联交易当年度发生额占其前一年度净资产(合并口径)的比例不大于上年度发生额占其前一年度净资产(合并口径)比例;

2.对于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承诺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合上市公司履行其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审议程序到位及定价公允,不因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因我公司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导致了关联交易额增加,控股股东优化原有承诺,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优化后的承诺具体、明确,无歧义,具有操作性,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优化承诺方案必要、可行,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违背原承诺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宗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方为北部湾港务集团及防城港务集团,公司独立董事予以了事前认可。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本议案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事项具体详见《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优化履行承诺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前次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为了加强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监管,完善关于募集资金申请和支出的审批程序,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予以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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