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福建海事局获悉,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近日印发通知,正式将“福建福州”、“福建厦门”、“福建平潭”设立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船舶登记船籍港,这标志着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厦门、平潭3个片区将正式开展国际船舶登记业务。同时,还确定了“中国福州”作为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船籍港。

船籍就相当于船舶的“户口”,船籍港则相当于船舶的“户口所在地”。福建海事局船舶监督处副处长林云山介绍,船舶登记是指船舶登记机关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船舶所有权、船舶国籍、船舶抵押权、光船租赁、船舶烟囱标志和公司旗进行登记的行为,一艘船舶只有在进行注册登记后,才能取得船舶国籍和悬挂国旗,拥有航行权。

2016年,福建省进出船舶66.3万艘次,其中国际航行船舶4.2万艘次。截至2016年底,在我省登记的国际及港澳台航线船舶共110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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