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通知,要求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充分认识推进区域港口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意义,学习借鉴浙江推进区域港口一体化改革经验,因地制宜有序推进港口一体化发展,逐步形成全国港口良性互动发展格局。

对于浙江推进区域港口一体化改革的主要做法,《通知》概括为以下几点——

一是抓统筹,高规格高起点谋划推进港口一体化。浙江省委、省政府将港口一体化发展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战略谋划,成立了由省委书记任组长、省长和常务副省长任副组长和有关省领导、部门以及地市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省海洋港口发展领导小组;组建了省海洋港口发展委员会,由省分管领导担任主任,负责海洋经济和海洋港口发展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

二是抓优化,合理布局完善港口功能。编制了浙江省海洋港口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快构建港口协同发展格局;按照全省港口发展格局、功能分工等要求,修订了各港口总体规划;完成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将19个港区划分为重点发展港区、优化发展港区、特色发展港区,分类推进发展。

三是抓整合,集约高效利用港口资源。成立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海港集团)作为省级海洋港口资源开发建设投融资主平台;原宁波港集团和舟山港集团通过股权等值划转方式组建了宁波舟山港集团,随后省海港集团与宁波舟山港集团深化整合,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运作;在实现宁波—舟山港一体化运营基础上,又相继完成了对温州港、嘉兴港、台州港和义乌国际陆港等相关港口资产的整合。

四是抓联动,促进港产城联动协同发展。省海港集团成立区域公司,推进温州、台州、嘉兴等海港和义乌国际陆港的一体化运营;组建内河港口发展公司,带动湖州、绍兴、金华、衢州港等内河港口发展;加强港口规划与城市规划、产业规划衔接,加快港口重点项目建设,强化港口与临港产业、物流园区的有效对接;设立16个无水港,拓展内陆服务网络,促进海港与义乌等内陆无水港联动发展。

五是抓服务,提升港口综合实力。积极发展全程物流,推动码头物流向全程物流延伸,完善港口服务网络,发展“门到门”物流服务;组建大宗散货江海联运船队,推进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参与印尼、缅甸等“一带一路”沿线港口投资建设,深度对接招商局、中远海运等央企,在港口建设、临港工业、海洋产业等方面加强国际合作;宁波连续多年举办中国航海日论坛和海丝港口论坛,增进沿线国家港口航运交流合作。

《通知》指出,浙江港口一体化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优化了全省港口定位分工,有力促进了港口发展定位科学化;设立省级港口资源整合平台,协同推进老港区功能调整与新港区开发,有力促进了港口资源利用集约化;推动沿海港口、内河港口一体化运营和内陆无水港联动发展,有力促进了港口运营高效化;适应城市新一轮开发开放的需要,加快港产城融合发展,有力促进了港口服务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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