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整治沿江非法码头会议精神,省交通运输厅立即对相关工作任务进行了深入研究、细化分工,采取一系列措施压实责任。

一是强化体制机制。成立非法码头专项整治督导小组,形成厅主要领导负总责,两名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厅直相关单位、处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先后在马鞍山市、芜湖市分别召开现场推进会,有力推动了整治工作开展。各市交通运输部门分别制定具体整治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严格的“一周一报告”制度,及时掌握非法码头专项整治进展动态。

二是强化挂图作战。督促沿江各市交通运输局、港航管理局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非法码头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实行“挂图作战”,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间,进一步研究完善整改措施,实施“一码头一对策”,采取有效措施开展集中治,确保整治到位,确保按期完成。

三是强化节点要求。要求各市交通运输局、港航管理局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9月20日前确保彻底拆除非法码头,力争在年底前完成复绿工作。加快推进非法码头规范提升,在今年年底前完成任务。

四是强化督查督导。省交通运输厅成立三个督查组,省港航局成立五个督查小组,对沿江各市整治工作实行包保督查,采取全面检查、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一月一督查,督查必反馈。同时,不定期开展暗访,加强对专项整治的工作指导。每月底召开督查情况通报会议,形成督查报告,对整治工作不到位、进展滞后、打击不严厉、治理不彻底等突出问题,及时书面通报所在市人民政府整改,并报省政府备案。六月份以来已集中开展督查3次,形成督查报告3份,有效推动了各市工作进展。

截止到8月末,应取缔的非法码头220个,已全部停止运营,其中已拆除20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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