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务(03378-HK)公布,公司于9月22日已完成发行本金总额为5亿元人民币,自发行日起计为期五年,并具固定年利率4.69%之第一期公司债券。

根据第一期公司债券主要条款,于期限第三年末,公司有权调整剩余期限之利率,且第一期公司债券持有人可按票面金额将其全部或部分债券回售予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一期公司债券的牵头主承销商,而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及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则为联席主承销商。如先前所示,公司有意将发行第一期公司债券所得之净额款项主要用作满足其营运资金需求及调整其债务结构(包括但不限于偿还银行贷款)或其他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之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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