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济宁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验收还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目前全市45家码头企业及过港船舶的防污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京杭运河运输扬尘性货物船舶已全部实现封舱运营。2018年起,未按规定加装污水处理装置或储存舱(柜)的船舶将被禁航。

目前济宁市共有45家码头企业,虽然大部分港口、码头配备了船舶含油污水接收设施,但由于所配备的设施简单,缺乏相应配套的接管设施,还不能有效与船舶进行对接,无法满足船舶含油污水上岸接收的需要。因此,根据《济宁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到2017年底,各港口、各码头重新配备船舶含油污水接收设施,并做到处置率100%。

除了码头企业以外,该建设方案对过港船舶的垃圾转运、处理设施也提出了具体要求。自8月1日起,船舶到达济宁任一港口,必须交付船舶垃圾,方可离港。在此基础之上,自2018年起,未按规定加装污水处理装置或储存舱(柜)船舶,将禁止航行。

济宁市港航局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告诉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按照船舶生活污水禁排规定,目前济宁辖区内正在加快推进及完善船舶生活污水处理和收集装置的工作,京杭运河运输扬尘性货物船舶全部实现封舱运营。

根据工作进展,正在运营的码头中,均配备了含尘污水处理设置。到2017年底,济宁的港口、码头配备船舶含油污水接收设施共43套,规模较大的码头还需配备与接收船舶含油污水数量相匹配的油水分离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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