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过去年一波的洗礼后,2017年债券违约事件远没有停歇。12月4日,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东港”)发布公告称,截至11月30日,公司尚有银行借款利息0.76亿元到期未能支付,尚有融资租赁本息1.93亿元到期未能支付。这是继10月底“14丹东港MTN001”发生实质违约后,丹东港债务危机再次发酵。而作为连锁效应,包括“16丹港01”、“16丹港02”等非到期债券持有人纷纷要求发行人公布公司资产情况、追加担保措施等。

10亿中票发生实质违约

10月30日,丹东港集团发布公告称,由于公司有息债务负担重,短期支付压力较大,“14丹东港MTN001”因未能按期兑付本金,出现了实质性违约,违约金额为10亿元。目前,丹东港只是向托管机构划付了5860万元应付利息。

据悉,本次违约的债券为公司2014年发行的5年期3年末可回售中票14丹东港MTN001,本金10亿元,应于10月30日回售。10月13日公司公告未回售部分票面利率上调164bp至7.5%,但截至11月23日,投资者仍然全部选择回售。

事实上,在11月17日上午在丹东市召开的“14丹东港MTN001”的持有人会议上,债权人便以压倒性多数通过了《关于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包含要求发行人不逃废债务的议案、要求发行人明确兑付方案的议案、要求保障本期中期票据优先受偿的议案、要求发行人为本期中期票据提供增信的议案、要求发行人披露资产情况的议案、要求建立定期沟通机制的议案、要求限制发行人行为的议案、要求设置偿债专户的议案等共八项议案。

对此,丹东港在11月28日发布的“14丹东港MTN001”决议答复的公告中表示,“我公司承诺对本期中期票据不逃废债,承诺企业将尽力采用一切合法手段努力兑付本期中期票据本金。公司目前正就支持还款事宜与有关各方进行沟通,我公司将尽力履行本项议案的决议,并争取在2018 年1月13日前明确详细兑付方案,并及时将兑付方案及推进进度通报持有人。期间,我们会按月向持有人汇报工作进展。”

事实上,2017年以来公司资金链持续高度紧张,主要源于10月份公开市场债券的集中兑付。有资料显示,10月23日至10月30日,公司集中到期14丹东港PPN004(10月24日到期,本金15亿元)、16丹东港(10月27日到期,本金5.60亿元)及14丹东港MTN001(投资人已全部选择回售,10月30日到期,本金10亿元)三笔债券,本金共计30.6亿元。公司在协调兑付前两笔债券本息后,第三笔债券本金兑付资金最终难以及时筹集到位,从而形成实质性违约。

资料显示,丹东港所处的辽宁省沿海港口分布密集,分别有丹东港、大连港、营口港、盘锦港、锦州港、葫芦岛港等六大港口。近年东北地区经济持续下滑,更加剧了各港口之间的恶性竞争。而丹东港位于海岸线及路网末端,腹地范围及集疏运状况均较为一般,整体区域竞争地位较弱。辽宁省各港口应对竞争的主要策略为加大码头建设,其中以丹东港集团近年来投资支出规模最大。腹地经济下滑叠加大规模投资支出使得区域供需迅速恶化,区域内第一大港口大连港披露其2016年泊位平均利用率仅为43%,以此推算,丹东港集团产能利用率或将仅有24%,产能过剩十分严重。

464.9亿巨债波及15家银行

随着“14丹东港MTN001”债券违约案的爆发,丹东港集团背后的巨额债务违约风险也逐渐浮出水面。包括上述违约的债券,丹东港集团共有79.5亿元的债券尚未偿还。分别是9亿元的“13丹东港MTN1”,到期日为2018年3月13日;10亿元的“15丹东港MTN001”,到期日为2018年3月10日;5亿元的“15丹东港PPN001”,到期日为2018年1月13日;20亿元的“15丹东港PPN002”,到期日为2018年8月21日;20亿元的“16丹港01”,到期回售日为2019年1月27日;5.5亿元的“16丹港02”,到期回售日为2019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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