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水路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出台,将进一步加强广西交通专项资金整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据介绍,自治区财政在原有公路建设专项资金基础上,将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公路水路项目建设、改造、养护及灾损修复资金统一整合为公路水路建设专项资金,同时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其中,允许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在不同用途之间统筹调剂,扩大了部门对专项资金的统筹能力,实现集中力量办大事。

为规范自治区公路水路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办法》对资金的使用范围、分配下达、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同时废止了一批老办法,确保资金管理更加规范透明,便于监督,形成了一个专项一个办法。《办法》还明确涉农统筹整合资金采取因素法切块下达市县,不再直接审批和分配市县具体项目,加强市县自主权,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此外,为进一步加大脱贫攻坚支持力度,《办法》还安排涉农统筹整合资金比例超过公路水路建设专项资金总额的50%,加强农村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在分配资金时尽可能向市县倾斜,完善县乡村屯交通网络,大力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提升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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