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泸州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已下发《关于泸州港总体规划修订工作有关事项的复函》(交办规划函〔2018〕449号),正式批复同意开展泸州港总体规划修订工作。

随着泸州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建设加快、区域交通条件变化、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保加强,《泸州港总体规划》(2010版)已不能适应长江经济带战略发展、自贸试验区发展,以及四川省、泸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必须进行修订。此次《泸州港总体规划》修编对于抢抓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长江经济带战略发展机遇,服务四川自贸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建设,促进泸州市港口航运及临港产业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据悉,此次修编将增加规划范围,将扩大至泸州全市通航水域,包含长江、沱江、赤水河、永宁河、凤凰湖、玉龙湖等,并将五大港区进行充实。同时,此次修编还将根据泸州市经济发展实际、重大项目投资等新增港区功能,如政府公务、应急救助、船用LNG加注站、旅游客运、危险化学品、粮油、大件、船舶修造、餐饮娱乐等进行。此外,此次修编还将调整规划预留岸线,调整与其他规划不相符合岸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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