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州市港口协会,福州港马尾港务有限公司,福州青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福州新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福建江阴国际集装箱码头公司等联合各方,发布《福州港治理内贸集装箱超重箱的联合声明》,表示将整治内贸集装箱超重现象。

 

声明表示,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以及近期国家和福建省有关治超工作要求,针对福州港内贸集装箱超重箱(以下简称“超重箱”)对港口码头生产安全和集疏港运输产生较大影响问题,为加强安全生产,做好港口集疏运工作,福州市港口协会会同集装箱码头公司、拖车物流等相关会员单位,就超重集装箱采取规范治理行动联合声明如下:

1、超重箱界定:20尺箱和40尺箱单箱总重超过箱体铭牌限重的为超重箱。符合GB/T1413—1998标准的国际标准集装箱,20尺箱体限重24吨,40尺箱体限重30.48吨;符合GB/T1413—2008标准的国际标准集装箱,20尺和40尺箱体限重都为30.48吨。

2、进口超重箱处理:针对进口箱采取卸船过磅和出闸过磅的方式,一经确认为超重箱,将收取统一的非标准港口作业包干费,并限制出闸,船公司或货主根据需求可向码头申请退运或拆箱减重符合箱体限重后出闸。

3、出口超重箱处理:码头将严格控制出口超重,所有出口超重箱一律禁止进入码头。

4、超重箱治理自2018年6月10日开始实施。

5、联合声明单位:福州市港口协会,福州港马尾港务有限公司,福州青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福州新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福建江阴国际集装箱码头公司,福州海盈港务有限公司,福州市港口协会内贸集装箱拖车分会。

同时,福州港发布了超重集装箱非标准港口作业包干费收费标准,对超重集装箱在原有标准箱收费基础上,统一加收非标准港口作业包干费:20尺箱840元,40尺箱为12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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