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港(08310.HK)宣布,于2018年5月29日,公司间接全资附属盐城大丰和顺国际贸易作为买方,拟向关连人士江苏大丰海港控股及江苏华海投资(统称“卖方”)收购彼等各自于目标公司江苏海融大丰港油品化工码头股份的60%及40%股权,现金代价约为人民币4.06亿元。

目标公司自注册成立日期起直至2017年6月30日一直无业务。透过资产转让,目标公司已自2017年6月30日起自大丰海港港口承接目标业务。目标公司主要在综合石化码头综合体(即为位于江苏省全国一流开放港口大丰港唯一的油轮船坞泊位码头)从事提供码头处理及靠泊服务。于2016年度及2017年度,目标公司分别实现年内亏损人民币1.6万元及人民币1735.7万元。

大丰港为江苏省三大深海港口之一,并为江苏省唯一通往中部海域的港口。设计年吞吐量为660万吨的石化港口包括5万吨液体化学品泊位、5000吨液体化学品泊位、5万吨植物油泊位及配套设施,其中一个石油泊位管廊、一个石油泊位食用油管道及一个石化管道接驳五个仓储池泊位(四个5000立方米仓储池及一个5万立方米仓储池)。

公告称,原油码头受中国政府策略性规划及管制。由于合适码头用地有限及起始资本投入要求高,董事(不包括须放弃投票的董事及将于考虑嘉林资本的建议后发表意见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收购事项具有重大战略价值并可让集团加强其物流业务及令集团成为大丰港主要原油码头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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