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6月12日,一份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本金及利息支付的确认通知》的复函,复函中称,由于港口资金短缺,营口港对于“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到期的本金及利息共计5.3亿元无力偿还。

复函称,由于目前正处于辽宁港口整合过程中,申请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的还款计划。复函落款日期为6月11日。

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人士表示,函是真实的,公司也在积极处理这个事情,但业务有比较完善的风险保障机制。他们做了还款保障设计,给投资人造成实际损失的可能性非常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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