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营口港明日(6月20日)不能如期兑付第一期5.31亿元本息,光大永明债权计划将成为第一例违约的险资债权投资计划;此外,营口港对债务融资的依赖程度较高,下半年待偿债务逾60亿元,接下来陆续到期的债务能否如期偿付,令市场关注。

据财新网6月15日以题为《辽宁国企营口港曝违约风险 下半年待偿债务逾60亿元》报道,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对“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下称光大永明债权计划)即将到期的本息5.31亿元作出无力偿付的表态,揭开了营口港资金紧张的冰山一角。就营口港无力偿付上述债权计划一事,财新记者联系到债权计划的受托人、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光大永明)相关人士。该人士表示,“公司正在积极协调处理此事。”

6月12日,营口港务集团关于《关于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本金及利息支付的确认通知》的复函被曝光。营口港务集团称,由于资金短缺,对“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到期的本金及利息共计5.3亿元已无力偿还,申请光大永明资产调整到期《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的还款计划。

“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由光大永明资产发起设立,于2012年11月获得保监会备案,规模为20亿元,期限7年,偿债主体为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投向为营口港鲅鱼圈港区部分基础设施项目。该债权计划由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位保险行业人士分析称,不能仅以上述“营口港复函”就判定债权计划的偿债主体违约。具体是不是违约,不能看现在的情况,要看到期时营口港能不能支付本息。

另据经济观察报以题为《首家保险债权计划“踩雷”事件幕后:营口港对自身还款无话语权》报道,如果6月20日营口港务集团仍未还款,14家以保险机构为主的金融机构或将在这轮违约潮中踩雷。

经济观察报了解到,在此之前,此次光大永明债权计划的担保机构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曾提出希望能变更还本方案,推迟还本计划,还告知该投资计划可能列入营口港务集团银行债权人债转股草案范围内,但遭到债权计划发行方光大永明资管以及债权计划受益人的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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