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记者从湖北省港航管理局获悉,湖北省政府近日印发《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动绿色航运发展。

《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所有港口完成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立船舶污染物体处置联合监管机制,做好与城市市政公共处理设施的衔接。在三峡坝区建立待闸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体系,2019年开工建设临江坪和枝江2个绿色水上综合服务区(待闸锚地)和日处理50吨船舶污染物的岸上接收处置设施,2020年前建成2个污染物转运码头。

《方案》还明确,到2020年,湖北省主要港口90%的港作船舶、公务船舶靠泊使用岸电,50%以上已建的集装箱、客滚和邮轮、3000吨级以上客运码头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同时,建成一批1140标箱江海直达新船型,加快淘汰老旧落后船舶,鼓励节能环保船舶建造和船上污染物储存、处理设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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