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连云港”)发布公告称,港口两处闲置的泊位拟转让给港口集团,评估值为4297.6万元。9月7日,公司完成了相关评估报告的国资备案工作。

连云港表示,此次拟出售的14#和16#泊位闲置资产,基于公司液体散货装卸业务已转移至旗台港口作业,马腰作业区14#和16#泊位不再承担液体散货作业功能,目前作为工作船码头对外出租。

连云港经过与港口集团磋商,将14#和16#泊位相关资产出售给港口集团,用于其远期发展冷链物流相关业务。9月7日,连云港收到了连云港市国资委出具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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