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连云港(601008)发布公告称,马腰作业区14#和16#泊位不再承担液体散货作业功能,目前作为工作船码头对外出租,经与港口集团磋商,将14#和16#泊位相关资产出售给港口集团,用于其远期发展冷链物流相关业务。

根据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14#和16#泊位相关资产进行了评估,两个泊位评估值为4,297.60万元,公司和港口集团据此资产评估值进行资产转让相关工作。

2018年9月7日,公司完成了《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14#、16#泊位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苏华评报字[2018]第246号)国资备案工作,收到了连云港市国资委出具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20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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