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厦门港口管理局副局长洪里专轮值市长专线,围绕降低港口收费和提高港口作业效率两大核心任务,回答市民及媒体记者的问题。

2018年,厦门港通过暂缓开征外贸船舶锚地停泊费,继续实施政府购买集装箱检查服务费,降低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和引航费等措施,共减免、降低企业成本约15338万元,让企业得到了实惠。

2019年,厦门港将继续执行降本减负举措。《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厦门港部分港口收费标准的通知》(厦府〔2018〕391号),降低厦门港部分港口收费标准的有效期将从2018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2019-2021年的港口集装箱业务扶持政策目前已经明确,具体的实施细则有关部门将争取尽早出台。

此外,厦门市财政每年将安排8000万元用于港池清淤,切实降低港口企业成本。

厦门港目前正在探索开展对围油栏供应服务的扶持工作。

2019年,厦门港将持续推进杭仓航道四期建设,将航道等级提升为20万吨级。还将配合推动进港铁路建设工作,尽快打通集装箱海铁联运“最后一公里”,实现厦门港“海丝”与“陆丝”无缝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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