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告显示,对以下三大码头对外开放申请进行批复。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盐城港滨海港区对外开放的批复,经海关总署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交通运输部决定自本公告之日起,江苏盐城港滨海港区对国际航行船舶开放,具体开放范围由连云港海事局按程序对外公布。

 根据《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经征询国家检查检验机构和军委联参意见,同意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出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8号、9号、10号泊位,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22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经征询国家检查检验机构和军委联参意见,同意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出宁波舟山港金塘港区中澳现代产业园项目3万吨级配套码头,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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