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首次出台政策,扶持参与外贸滚装航线运营的企业发展,政策有效期为2024年-2026年。

为支持外贸滚装业务发展,12月25日,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宁波市财政局发布《宁波市外贸滚装航线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

据悉,这是宁波首次出台政策,扶持参与外贸滚装航线运营的企业发展,政策有效期为2024年-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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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扶持办法》,享受专项资金支持的对象为,按相关法律法规注册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且实际参与宁波舟山港宁波港域内汽车滚装出口业务的境内外航运企业。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解释称,“实际参与”是指航运企业直接或通过船舶代理经营者,与宁波港域内码头经营市场主体签订港口作业协议(协议中应载明航运企业名称),在宁波港域从事国内外滚装运输业务。

根据《扶持办法》,补助分为新航线补助和滚装出口业务量补助。

其中,新航线补助是指航运企业在政策有效期内,新开辟宁波港域外贸滚装航线(含挂靠)的,每条航线一次性补贴20万元。

享受滚装出口业务量补助的航运企业,在全年从宁波港域滚装出口的所有车辆中,欧线新能源汽车占比应达到30%,欧线以外占比应达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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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航运企业从宁波港域单航次出口汽车1000-1500辆(含1000)的,每航次补贴11万元;单航次出口汽车1500-2000(含1500)辆的,每航次补贴15万元;单航次出口汽车2000-2500(含2000)辆的,每航次补贴19万元;单航次出口汽车大于等于2500辆的,每航次补贴21万元。

2025年度,每航次补贴在以上标准的基础上,减少0.5万元;2026年度,每航次补贴在以上标准基础上,减少1万元。

《扶持办法》还规定,2024年度,每家航运企业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800万元,2025年度不超过700万元,2026年度不超过600万元。

随着“中国制造”飞速崛起,中国汽车成为越来越多外国家庭的首选。但是,旺盛的出口需求也考验着传统滚装运输能力,作为传统运输方式的滚装船运力已显不足。

据了解,宁波地区汽车出口主要集中在杭州湾、余姚、北仑等地区,主要品牌包括吉利、上汽。

此次出台的扶持政策,将有利于宁波本地汽车从宁波舟山港出口,大幅降低企业成本,减少出口待港时间,增强汽车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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