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对中国船舶征收新的港口费,10月生效!
《劳氏日报》(Lloyd's List)援引航运业权威消息人士披露,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近日被指定为执行和征收新港口费用的机构,未缴费船舶将面临货物作业禁令或扣留处罚。
去年,一艘中远海运集装箱船停靠新泽西州纽瓦克港。 图源: 彭博社
根据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裁定,CBP将负责执行针对中国关联船舶的新收费体系。该制度将于2025年10月14日生效,适用对象包括中国实体拥有/运营的船舶及中国建造的船舶,不过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USTR现行规定中方企业拥有或运营的船舶,其每航次美国港口停靠费将于今10月起按50美元/净吨计征,至2028年逐步上调至140美元/吨。以一艘10,000TEU的集装箱船为例,其净吨位通常为70,000吨,相关费用将在三年内从350万美元攀升至980万美元。
非中国企业运营的中国造船舶则适用较低费率。初始标准为18美元/吨或120美元/集装箱(按较高者计),同期内将逐步升至33美元/吨或250美元/集装箱。
收费按航次(或航程)计征,每船每年最多收取五个港口的航次费用,且仅在首靠港征收。以下情况可获豁免:近洋运输船舶、未达吨位门槛的船舶、美资所属船舶、空载航次以及专业出口运输船。
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已确认正在开发新的pay.gov缴费平台用于汇款。若未缴纳服务费,船舶将面临从卸货作业到港口进出关审批等全流程运营限制。
现行收费方案是在吸纳业界意见并修订四月提案后最终敲定的。原方案拟对中国建造油轮按航次征收数百万美元定额费用,但因可操作性和贸易影响等争议,最终调整为分级收费体系。
这项争议性规定的支持者认为,该措施有助于遏制中国在全球航运业的主导地位、提升美国海事安全并刺激本土造船业发展。但包括世界航运理事会(WSC)和多家大型汽车制造商在内的反对者警告,此举可能导致消费品价格上涨,并使美国小型港口贸易量萎缩。
近日,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BIMCO)发布定期租船标准条款(BIMCO USTR Clause for Time Charter Parties 2025)。该条款首先要求船东如实披露船舶的中国关联性(包括所有权结构、运营方身份及建造地信息),并承担信息变更的持续更新义务;在此基础上,原则上将美国港口产生的新增服务费转由承租人承担,但设置了三重例外条款——若因船东虚假申报、擅自变更船舶权属或违规操作导致费用产生,则责任仍归船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