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回售代码:100915

  回售简称:云港回售

  回售价格:100元/张

  回售申报日:2012年12月12日

  回售有效申请数量:0手,回售金额为0元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3年1月25日

  根据《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公司债券回售条款,10连云债的持有人可按规定在本次回售申报日(2012年12月12日)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0连云债申报回售,本次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100元/张)。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次回售申报的统计,本次回售申报有效数量为0手,回售金额为0元。有效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在回售付息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2013年1月25日为本次回售申报的资金发放日,本公司将对本次有效回售申报的10连云债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利息。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进入【新浪财经股吧】讨论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