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7月28日电(记者胡苏)记者从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港航局获悉,近日福建省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海西港口群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指出,将以福建省交通集团、厦门港务控股为主,牵头组建两大港口集团。

通知提出,扶持港口骨干企业做大做强,支持福建省港口龙头企业通过联营、入股、兼并等方式对港口码头资产进行重组,以福建省交通集团、厦门港务控股为主,牵头组建两大港口集团,统筹建设经营全省公共码头。

通知还提出,进一步降低港口费收。福建省还将加快推进以集装箱、大型散货为主的重点港区建设;进一步落实“同港同策”,推进福建省主要港口的相关政策各自延伸至漳州、宁德、泉州、莆田的所有港区,促进全省港口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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