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2月10日,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收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国资委”)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64号),同意将上海市国资委所持上港集团1,275,471,600股股份(占上港集团总股本的5.61%)无偿划转给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城投”)。上港集团已于2015年1月20日公告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临2015-006)和《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城投为上海市国资委下属全资子公司,目前未持有上港集团股份。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完成后,上港集团的总股本不变,其中上海市国资委将直接持有8,009,019,890股上港集团股份(占上港集团总股本的35.20%),上海城投将直接持有1,275,471,600股上港集团股份(占上港集团总股本的5.61%)。上海市国资委在上港集团拥有的权益保持不变。上海市国资委仍为上港集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上港集团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股份过户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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